講好演講先寫文章,在寫文時到底是要重情、重理還是重應用呢?
一般文章,有四種區別,著重重點各所不同:
1.記敘文:描寫人、事、景物、的情形所重在「像」。
「靜」的記載,是記人、事、物的形狀,沒有動作或心理的刻劃
「動」的描寫:偏重事實的經過、活動的過程與人物心理的狀態。
2.抒情文:表達自己內心的感覺,喚起他人的共鳴所重在「情」。
利用文字抒發和表達感情,將我們的情感表達得恰到好處
感人至深的好文章,莫不包含濃厚與真摯的感情。
3.論說文:說明事物的道理或物體現象的知識所重在「理」。
(1)說明文:
解釋事物,說明意義,使人得到道理的知識類文章,較客觀。
(2)議論文:
表達自己意見,評論是非,以說服別人為目的的文章,較主觀。
4.應用文:將以上各種體裁應用到一定的格式,所重在「用」。
在生活上的應用文體。
回頭檢視,如果用在演講時,甚麼樣的呈現會最吸引聽眾呢?
大家很清楚知道是運用故事的抒情文,
但如果濫情而言之無物,當然沒有價值
所以可以運用四種手法的搭配:
以抒情為為主軸架構,用動之以情的故事開頭帶入情境;
過程中搭配記敘文手法:一邊做靜態記述,一邊做動態描繪,
談完故事後,言之有物帶入的洞見,講出獨到見解,使人深信,
這是發揮論說文概念,(絕對不是長篇大論講述論說文的筆法)
最後如同應用文精神,將剛所講的內容,
讓聽眾聽完帶走的核心概念立即可應用。
透過記敘文、抒情文、論說文加上應用文的手法 ,
「像」「情」「理」「用」四法並用;巧妙搭配,
絕對能創造豐富又有意義的好文,值得細細品味。